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1

121.要知道,主承

121.要知道,主承认并接受所有承认并敬拜人形式的神之人,无论他们来自哪个星球,因为主就是人形式的神。由于主以天使的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向这些星球的居民显现,所以当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告诉来自这些星球的灵人和天使说,神是实实在在的人时,他们都接受、承认这种说法,并为这一事实而感到欢喜。

属天的奥秘 #10359

10359.“使你们

10359.“使你们知道我耶和华是叫你们成为圣的”表主的神性人身,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皆视这神性人身为它们独一的源头。这从“圣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圣的”是指天堂和教会里面的神性,因为唯独这神性是圣的;天堂和教会里面的神性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因此,唯独主的神性人身是圣的,因而是那能分别为圣的。由此明显可知,主的神性人身就是那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视之为它们独一源头的。因为天堂之所以为天堂,不是凭天使自己的东西,而是凭与他们同在的主的神性;这同样适用于世人当中的教会。经上说,“我耶和华是叫你们成为圣的”,“耶和华”表示主。但由于前面经常论述这些主题,所以可参看那里关于它们的阐述和说明,如:唯独主是神圣的,一切神圣都是从祂发出的(9229, 9680, 9820节);“成为圣,或分别为圣”是指对主之神性的接受(9820, 10128, 10276节);天使只承认主的神性人身,不承认其它神性(9276, 10159节);因此,主的神性人身构成天堂和教会,因为祂住在那里祂自己的东西中,并不住在其他人的东西中(10125, 10151, 10157节);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参看9373节提到的地方)。
  

属天的奥秘 #9211

9211.“不可向他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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